高分求助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6:24:09
因工作上的事和同事发生争吵,未果的情况下发生打斗,是对方先动的手,但是在打斗的过程中把他的手弄伤了,去医院缝了2针,我自己也受伤了皮外伤,现在要求我赔偿医疗,误工等费用,我想问下,我到底应该赔吗?赔多少?

广东胡律师:

你把对方手弄伤在法律上你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有证人证明当时是对方先动的手话,你适当的给予赔偿而不是全赔。

这种情况他必须报警后由公安法医作用伤害等级鉴定!按照这个标准去赔偿,否则赔偿将没有根据!如果伤的很轻找个朋友说说情就算了,别搞太严肃了,如果他要较真只能按我说的办了!

对方先动的手,在道理上没人能说你,你属于正当的反击,属于保护自己的行为,在这过程中对方虽然受伤,但明显的是在正当反击能接受的范围,何况你也受伤。你现在不是说你赔多少的问题,而是应该你找他赔你钱,你是被动的保护自己而受伤,是因为他先主动攻击才受伤,你应该找他要钱。

对方先动手,是有责任的,但后来你俩已经形成互殴的局面,就得各自为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赔偿上应该是包括你说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实际经济损失。但我认为因为是在工作单位发生的事,请单位的领导或是同事从中做些调解工作,相互达成谅解是最好的,不然坚持较针以后还得在一起工作会从心理上特别不舒服,精神上的不愉快比赔偿金钱更折磨人。

适当赔偿,但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赔偿一部分。有关赔偿项目参考此文章: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b118d622092753f7d7cae2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