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工作被应聘方收了几百元钱,结果我干不了他们的活,这钱能要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0:59:41

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的行为。正常来说这个钱是一定能要回来的,只要你有收据。我不知道当时你们签合同没有,如果签了你别违反合同上的各项条款就行。如果他们不给你的话,自己收集点证据,收集证据是为了证明你在他们那上过班,押金收据也是证据之一,然后打一下工商局的电话,问他们是在哪注册的,是省工商局还是市工商局,然后选择是去省劳动稽查队还是市劳动稽查队(去哪投诉得看他在哪注的册,这点很重要)。到了劳动稽查就很简单了,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办的,免费的,60个工作日一定会给你一个处理结果,如果你们单位不配合的话,劳动稽查队会通知你的,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现在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咱们要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管干得了还是干不了都可以要回来,不要把收据丢了,实在不行去劳动局!

当然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