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中,帮忙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0:18:00
分税制的实行,给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地成功,但是仍然有一些问题存在,请指出存在哪些问题,并对如何完善分税制提出建议

1.分税制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1994年推出的分税制实际上是不完全意义上的分税制,而是分财制、分钱制。1994年改革之前,就是一种分钱制。过去是把所有的钱加在一起去分,现在是把所有的收入分成若干个税种再去分。
2.分税制改革,财权与事权必须相统一,两个职能的调整也必须相协调,否则,单兵突进的分税制究竟能有什么效果值得怀疑。这十年其他的改革大大滞后于分税制改革。设计任何一种税收制度,首要的是通过这个税制落到钱上。"钱"数是很重要的,而参照系数是什么,以及政府要做多少事,必须要连在一起来看。
3.我们对公共财政的理解和认识也是不断地深化。我们是由原来的所谓国家财政阶级性的判断走向公共型的,现在政府官员代表包括所有不同形式所有制在内地广大人民的利益,分税制毕竟是从属于整体的财政制度的,它是属于整体财政制度安排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下一步完善分税制应纳入到正在构建中的公共财政制度的框架中,还是继续基于原来的这样一种零敲碎打的改革值得研究。
4.1994年的改革也好,还是2002年推出的所得税分享改革也好,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即我们都要承认自己的利益格局,都是在既得利益格局基础上进行调整。仅仅进行增量的调整,肯定要受制约,打折扣。存量不动,即便改革目标设计是正确的,实施起来的结果也和改革目标肯定会发生偏离,甚至是很大的一种偏离。不承认既得利益,一切从零开始,在中国现实的基础上能不能行得通?但两者的融合可能是一种趋势,是必须肯定的。
5.中国的财政应该走以支定收的路,政府想花多少就花多少是很大的误解。以支定收是设计层面上的问题,并不否定量,并不是制度层面的问题,不能在制度层面搞量的支出。政府的收入、企业的收入和个人收入之间最大的差别,政府是权利收入,不是单纯的交易行为。一个企业不管怎么创收,都是经济资源,而政府一旦扩大经济来源的时候必然动用政治资源,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搞到一起很可能是没有止境的螺旋上升的趋势。总体而言,依靠政府职能界定政府支出,按照这个支出去确定政府职能的政府收入。不同级次的政府实际上是有不同的分工,这种不同的分工不同的职能格局就决定不同的支出标准、不同的支出水平,这是设计分税制方案的时候一个最根本、最清晰的参照系,没有这个东西,分税制设计肯定是会有偏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