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这次车祸买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03:41
我4月月底在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对方没受伤,我脸部受伤严重,送医院就医,现在就是三不管,对方车主是外地人,年纪二十出头,没钱,再加上我要负主要责任,对方赔了几百块钱,而我光在医院的费用就要靠一万,用医保吧,说是涉及到第三方,又是外伤,所以不让用,报工伤吧,保险公司说是电动车和电动车相撞不属于工伤,现在我该怎么办,难道我就自认倒霉?
现在就是工伤报不着,国家怎么会有那规定非要机动车事故才能算工伤,那被电动车撞了那不是没保障吗?对方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就赔了600块钱,就说了句:“我没钱,只能赔这么多,再多就没了,就算你去告我我也没钱。”(事故发生原因是我提前左拐,就是说是逆向行驶,他直行,又是晚上,他没开车灯,速度快,我已经刹车了,但他还是直冲过来,据他说是他在行车时正好低头找东西,没看到我)

你的损失应由对方车主损失30%左右。
你这不属于工伤,只有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机动车事故才属工伤。

你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因为你在下班途中遭遇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而不问你是否负全责或者违章。通过工伤保险能够弥补你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