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外正规音像店购买大量正版音像制品算走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33:06
向国外正规音像店购买大量正版音像制品算走私吗?

以个人的名义向国外正规的音像店购买正版的音像制品,然后国际EMS发到国内,数量多的时候有1万多张。

这个方式算走私吗?还有这么多的量?音像店是正规的,不是什么小摊小贩,是他们国家最大的音像制品连锁店,购买的音像制品也都是正版,并且开有音像店的票子,如同我们去书店超市买东西的小票。

谢谢大家的回答。
我补充下,有时候虽然数量很多,如果1W多张,但是是分批寄过来的,每次大概1000张的样子。走的是国际EMS,到上海海关。

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才能进口。。。非则你进不来的

是否走私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您是通过正规的快件公司发运,不可能构成走私。因为按照规定,超过一定数量的音像制品,海关视为进口货物,按进口货物的规定进行监管。对于正规快件运营人来讲,应按此要求以进口音像制品的相关要求向海关申报。如果申报时,不能提供相关的音像制品进口许可证件,或委托人(托运人)不符合经营音像制品的主体资格,如楼上所言,您的东西根本就进不来,就谈不上走私的问题了。

非正规渠道进来,那就不用说了。根据海关法,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邮寄上述货物、物品进境的,是走私行为。

规定原文供参考:
《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http://www.customslawyer.cn/cn/articleshow.asp?typeid=386&CId=16388
《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http://www.customslawyer.cn/cn/articleshow.asp?typeid=406&CId=16056

《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
(二)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
(三)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