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重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24:54
我们老总,他已经结婚了,他爱人在加拿大,但也偶尔也会来公司,不过,他在北京还有一个二奶,他们属于地下情,他们和二奶的关系,是属于大家心知肚明的那种,有时候也会来公司,他们还生了一个儿子,百天的时候,还叫我们去参加了,我还出了三百块钱份了钱.
我想问一下,我老总这样,算重婚罪吗?如果想告他,怎么取证呢?一定要他老婆才能告吗?第三人可以告吗?

好象只有他老婆才能告他的重婚,不过,你们可以举报他违法生育。

他们并没有打结婚证.不算重婚...他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属于婚外遇,生下小孩是私生子,不受法律保护的...
至于告不告.那是你自己的事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您很有正义感,不错!!!

没注册不算重婚,是同居吧?!
他那明目张胆,证人多的是了
可以检举,只有他的亲人才能起诉,除非你在其中有利益关系

这不算是呀,他没和2奶结婚就不算了,重婚是和第1个接了,还和第2个接了,你们告不了,就她老婆也只能和他离婚.好象没有关于地下情的发律把.

只能是他老婆告才可以的

人家法定配偶都不着急,第三人找什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