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3月了,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我可以随辞随走吗?工资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6:03:40
问题对你不是太有利。不利之处就在于未提前签定劳动合同。
补救的办法就是收集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出示一些能证明你在此司工作过的一些证据,如考勤记录就是其中的一种
如果不考虑还要拿到应有的工资这个因素,那么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都甩手走人,但是如果你既想走、还想带着工资,考虑到到时会出现的一些纠纷,建议你现在最起码要收集到你平时的考勤记录,这是证据之一。
其余的,建议你拨打所在地的114,查询“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电话,然后向该机关电话咨询,他们是专管劳资纠纷的(免费)。
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如果你需要最新颁布的劳动法,留下邮箱,我发给你。
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申请.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只能补交社保,却不能以返现金的形式.
可以,应给这期间双倍工资,但企业一般不会轻易给的。
可以,但是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