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3:34:49
我于3月6日下午从佛山乘坐摩托车去广州,途中摩托车与借道行驶的一辆轻型货车相撞,致使我左膝部撕裂性骨折(经医院确诊)并住院,事故后摩托车司机与货车司机均被交警队扣留(并扣压了车辆与身份证),我是4月10日按医院通知出院的。现在已在外租房休养已经一个月,5月11日去医院复查,医生说还要休养两个月。
我于4月7日收到交警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货车主要责任,摩托车次要责任,我无责任),按规定我在10日内向交警人提交了调解申请书,货车司机亦按规定交了相关申请书,但摩托车司机却找不到人了。
5月12日打电话到交警队,交警队说因摩托车司机找不到人说无法调解,只能向法院起诉。出院的时候我打电话问交警队几时处理,回答说等通知。我问交警队为什么没有及时通知我,交警队说已经按身份证地址寄了通知给我,可是我现在在佛山,再加上我那身份证上已经是老地址了,我家人也收不到。
想问下:为什么交警队明知我在佛山却把通知寄回家;留的有电话,为什么也不打电话通知下,这种方式是否合理吗?合法吗?交警人有责任吗?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没有摩托车司机这事就无法处理了吗?如何起诉?如果起诉,是不是要请律师?那这起诉费用与律师费谁来付?摩托车司机也是外地人,如果找不到人,这事是不是就永远都无法处理了?

交警在无法联系上你的情况下,一般是按你的户籍地址给你寄送通知的。也有可能是交警方面办事不够认真。你可直接去到交警部门,说明原因,要求重新给具通知等。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记载了摩托车司机的姓名等详细信息,你可以直接起诉摩托车司机、货车驾驶者。起诉费用一般由你预付,如果经济困难,可向法院申请缓交或者免交(但审批下来有难度),胜诉后,诉讼费由败诉乙方承担。律师费一般是由你自己出的,可以在起诉时要求被告承担的合理的律师费,但是要看法院的态度。
即使摩托车司机找不到人,法院也是可以缺席判决的,但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要公告送达,审判程序的时间要长一些。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