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 开办费上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24:56
物业公司前期介入小区管理,收到开发商支付的开办费,用于人工工资、购买办公用品、设备等,还需要上税吗?
物业公司在早期介入无经营收入是亏损的,一般由开发商垫付.物业开办费,目前政府没明文规定有这笔费用,都是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之间洽谈的。具体操作是:物管公司将开办费的相关费用(如办公室装修、购置办公桌椅、电脑等),做一份明细的报表递交开发商,具体能给多少,那就要开管理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沟通了。开发商不可能将税金含在其中,仅够购置必需的开支,如果上税,就出现缺口.请教怎样避税呢?

你这个情况表述不够清楚,必须明确:物业公司在前期介入小区管理时是否尚未成立并开始经营?开发商以什么名义支付的开办费?是股东投资的性质还是作为客户付给物业公司的费用?如果是后者,那就并不是会计准则中所定义的开办费,而是物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不过又将该款项转用于经营支出而已,当然要交税,包括流转税和所得税。

这个是需要缴纳税款的。

开发商支付给你们的开办费,这个是要确认为收入来处理的。

不会上税,因为你这不是利润,只有利润才上税。

开办费用属于公司的前期支出,在以后会计期间摊销,不需要缴纳税金,但是在摊销过程中要符合所得税的抵扣标准,税法允许企业在开办费发生年度一次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