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按金问题,我该向什么政府部门报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8:28:47
房主广州女士:叶桂嫦(丧偶)
儿子:杨广超(读技校毕业的,当时在船厂工作过的,不知道现在)
住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宝岗直街区巷9号
小灵通:020-88190178
07年-08年从事工作:江南西 眼镜88店(当时听她自己说的.没证实过)

我和男朋友从2007-9-1 号租住她海珠区一房一厅750元/月,截止至2008-4月底(我们不是通过中介找到房源的,她们潜意识就没有需要签合同,每次收租都只是手写了收条给我们)..走的时候她本人说当时不在广州..押金1000元还没退给我们(她写的收条还在我们这里)

08年4月我们搬走到现在已经过佐一年几了..都一直没反应.又没给电话我们,我们打电话给她要不就不接.要不就是接了后就即刻关机,过会打又能打通,但也是没人接..试过有一次(09年5月的某个星期一)她答应过几日稳我男朋友..谁知都是了无音讯..

今天打她的小灵通..一直没人接电话,不过我确定是多次被人拒接..之后有一次听电话了.她儿子听的电话.我说找嫦姨,她儿子跟她妈妈说有人找她,不过我听是听到她说问问是什么事情...她儿子就接回电话告诉我她妈现在不在,有事请留言,我跟她儿子杨广超说,我听到你妈妈嫦姨的声音,你不用骗我..话音刚落,电话就被挂了...后来一直都是拒接电话,最后的结果一样是关机...

太可恶了.她凭着我们对她的信任,竟然这么做.摆明就是逃避我们...分明就是逃避我们.
请问我应该找哪些部门来维护我自身的权益

我们现在就只有的资料就是"叶桂嫦的小灵通号码020-88190178 希望在广州电信工作(电信局或是公安局)的朋友能私人帮忙一下...以前装ADSL的时候办固话有办理过户手续,时间是2007年8月30日,业务号码:84424658,营业员工号:660475,营业员名称:金卓蕴,营业点名称:实业同福中连锁店"

广东胡律师:

向工商部门或房地部门投诉,对不具备出租条件的房屋,不予批准出租,对未办理《房屋租赁证》出租房屋的,由区房地部门依法,责令停租或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如果对方不退押金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