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单位分的公有产权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37:28
我父亲母亲与1981年结婚.在1990年我父亲单位分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至今还是公有产权,每月需交100元的房费.请问我父亲母亲要是离婚这个房子是否有我母亲的一半.谢谢
要是有我母亲 的一半该怎么分割.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 有你母亲的分,虽然是公产房,但是在婚姻内承租的使用权,共同生活。承租证虽然登记一方名下,法律上认定共同财产。
原则上可以双方各一半实用面积。也可以找单位的房产部门对此房进行现值作价,然后用钱来解决。
做好的办法就是夫妻协商,毕竟生活这么长时间,还有孩子。做不了夫妻可以做朋友么,学会大度。

应该不会有你母亲的 因为这个房子都不属于你父亲 产权是单位的

公产要分的话肯定要办理私产后才能算夫妻共有的,不然产权还是单位的,跟你们没有关系,办理私产后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个人见解!

公有产权房只有居住权没有房产权,不属于夫凄共同财产,所以你母亲不能得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