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17岁初中生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7:14:42
一个初中生17岁,是我女朋友的同学,她和她男朋友分手后,时不时就叫我和她去玩.她说好厌,想约会我和她喝酒,明知道我有女朋友了,不过她还是来找我,最后我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十几天过去了,她突得了病,下身痒和肚子痛,她把我和她玩喝酒再到性交的事告诉了她姑姑,随后她姑姑就来找我麻烦.说全是我干的好事.要我出钱医她.还恐吓我,说随时可以叫人杀我,告我.还说她就快不行了.我一听后我心里十分害怕.第二天就问我同事借了200拿给了她.事后她的病越来越严重.当天晚上11.30左右她家人说她快不行了,叫我去和她看病.我那时真的乱了,连时就带她去看病.又问我堂弟借了500去看病.到医院检查出她得了尿道炎和肠胃炎,到底是不是我引起的呢?听我女朋友说她之前3月份就得过一次肠胃炎,后来我女朋友陪同她去看了一个星期.刚好3月份我对她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只把她当妹妹,那时他男朋友也还没和她分手.这一点应该可以证明不是因为性爱导致她肠胃炎的.至于她的尿道炎是不是我造成的呢?还是她男朋友造成的.还是她个人不注意卫生引起的.再说我和我女朋友性爱这么久了也没见有什么病,现在她和她姑姑全赖是我的杰作.说一定要看好她再说,她姑姑分明就是想敲诈我<.什么看好再说?>是不是看好病之后还要问我要钱呢?那个好心人帮帮我分解.谢谢了.现在我真的很担心害怕.好几天没睡了,本来我也感冒了,为了带她去看病,没休息好,害了我病加重.天呀!我应该怎样做啊?

如果她年满十四周岁,确实是和你自愿发生性关系,并不违法,即不属于犯罪行为。
对于民事责任,虽然她未满十八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不存在欺诈等行为,对于性关系,她具有相应的认知民事能力,你和她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她要你承担医疗费用,他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他的病是你造成的,即具有因果关系。尿道炎在医学上的成因很多,可咨询医生,所以你不应当承担她肠胃炎和尿道炎的治疗费用或其它法律责任,如果他姑姑提出要求,可以告知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不违法 但是你得赔偿赔偿人家

是男人做了事情就要负责 好好先把人家的病看好再说 男人 做了事情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