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通知单后,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58:40
4月收到增值税进项发票,已认证相符,后发现对方将我方的名称开错,我方5月初去税务局办理红字通知单,报税时做了进项税转出,今天去税务局报税时说是比对不符,不能申报,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要由对方开出红字发票冲减原错误发票的分录,再做正确发票的正常分录。

开具红字通知单后,一联给开票方,取得红字发票后方可将原进项税转出吧?鉴于你这里增值税进项发票已认证。

名称开错,发票是认证不了的吧,你办了红字通知单,要给对方,对方开红字增值税发票给你们,你们再做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