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我朋友的案例是不是一定会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09:31
我朋友跟人家打架打到了卫生局的人,那个人伤势也不怎么严重,但是他仗着权力让公安局的副局长立了案,请问我朋友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判刑?

所谓立案,是指公案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举报、控告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将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依照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该事件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说白了就是可以调解。轻的讲就是赔点医药费;重的来讲也就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进行拘留,还没到判刑的程度。
再者,你的描述也不是很清楚。该卫生局的人到底是否属于打架方的一方,还是属于路人甲乙丙丁。如果是打架方的其中一方,又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