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吵架女方跳河自杀男方是否有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9:06:10
男女朋友(男方要出国,女方不同意)吵架,男方一气之下转头没走几步,就听见有人喊“有人跳河了(女方跳河自杀)”,男方因惊恐跑掉了。女方死亡,家属将男方告上法庭(刑事犯罪、精神损失费)。我要为男方辩护,寻求相关法律条文!

好像这样子的话,如果男方有能力阻止的话,应该算是故意杀人的。
你还是不要给人辩护吧。
你不会啊。
这东西很难的。如果当时那个女的说我要跳河了,那个男的又说你跳吧。然后发生了这样的事,那么就是故意杀人了。
很细节的

找个律师吧。你一点都不会。怎么为他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上明确规定。律师、社会团体、近亲属,可以为被人进行辩护。

女朋友因为她而跳河死亡?他居然不救还因惊恐跑掉了.这种男人就是法律上不需要负什么责任.估计他女朋友的灵魂也不会得到安息..

男方见死不救这么缺德你还为他辩护!

Yg(Ws:W 7ue gQeRINR &TRgbN\O:Nrj0Yg/fsYe(W5u??Z@KN{| l g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