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房产遗产公正问题(就在地:无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25:38
我奶奶家里拆迁,打算拿钱买套2手房过老(价值:35W左右),但房产证名字仍写她本人的。我奶奶现有4个子女, 由于我老爸的去世,想将房子直接给我名下。(我算是合法的继承人吗?)
如果写遗嘱去世后房子有我(孙女)继承,这样一份遗嘱,到公证处公证的话,会收取什么费用? 我听说要支付遗嘱税?
如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可否提供教教小女,最好有较详细的流程和费用。(特别是费用)。

谢谢啊!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
你的情况应该算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了,只有在第一顺位中的继承人全都不在或者放弃,才会启动第二顺位继承。

这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有遗嘱的话以遗嘱为准。公证处公证遗嘱的费用很便宜,连带遗嘱保管的费用也只需要几百元,具体可以去当地的公证处看一下。
办理公证的时候,需要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需要公证的标的物证原件(你的情况就是指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和遗嘱)
办理的时候,公证员会询问你一些问题,比如关系等等。结束时会给你几份公证书。资料齐全的话,一般一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办理完了。

全部费用包括:
1、公证费:遗嘱好像是每件一百元左右。
2、资料复印费:这个到顶了只有十几元钱。
3、遗嘱保管费:这个看你是否需要公证处保管,费用不会很多。

另外,可能会按照房屋价值收取不超过2%的额外费用。具体要去公证处咨询,而且这个价钱是可以还价的,有熟人帮忙说话会低很多。

首先法定继承没你的份,是指你奶奶的父母、配偶、子女,所以法定你只能有你父亲的份额,再继承;遗嘱继承可以,具体费用你问问当地公证处,我了解的好像是根据房屋面积,每平米多少钱来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