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 急找人分析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6:31:31
你好 本人是学校的学生 在学校买了一年30快的平安保险,分别买了06-07学年,和07-08学年的保险。我于2007年8月中旬住院治疗 先后住院三次 分别是2007年8月中旬到9月底,十月到12月 和 2008年一月到二月。总共医疗费用共计50000多。
回学校后我申请了保险理赔,但是保险公司以我患同种病 多次住院治疗,和07-08年保单,在有有效期之前已经患病为由。只给报销了2007年8月中旬到9月底,的这次住院治疗费用。我觉得很不合理 但是自己又不懂相关条款,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 希望大家能够帮我分析分析 想想办法 我应该怎么做?

1.同种病多次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只报第一次的(2007.8-9),除非你是不同的病住院.
2.请问你在第一次的(2007.8-9)住院时给保险公司报案了吗?如果报案了,保险公司还给你承保了,第2次的(2007.10-12)也应该报一部分,因为公司没有在承保时告诉你,有个免责条款(即同种病再次住院治疗,不报).所以就等同于你不知道,保险公司有失责.
3.平安是一家大公司,只要你提供了相关的手续,就会按规定理赔的,不管你是否清楚相关条款

一年30块的学平险的确也赔不了多少钱……
你可以自己看看你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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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前需要如实告之自己的健康状况,有无病史,有无住院史等情况,否则会对将来的医疗报销有影响.
比如因为曾经有过病史,现在的一天复发了,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另外,这样的档案,保险公司可以追查到相关证据的.
所以,投保时,如实告之很重要.

你可以在网上查查,平安的理赔。好像一般公司都有规定一、同一种病好像只理赔一次。二、每次用个规定要间隔多长时间(90天)。三、每年住院不能超过多少天(180)。四、每年不超过多少钱。有规定的。
你查看看,我知道有个公司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