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家楼上一对情侣女的说我姐勾引他男人.姐还是学生那女的大吵大闹还说要去检验。弄是不是侵犯名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13:29
我姐姐家楼上一对情侣。女的说我姐姐勾引他男人。可是我姐姐还是学生。。没有这会事。。那女的大吵大闹还说要去检验。弄的很多人都知道。。是不是侵犯名誉权后面那女的报了110 去调解结束后我们商量去法院起诉。。但是那家人回来后说让我们等传票。他们以起诉了。。那女的精神有点问题的。。我想请问现在我们是被告是身份。可以申请什么赔偿

如果她有用侮辱性语言,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在你有证据的前提下(比如录音) 可以告她诽谤

你的意思是说你们想告对方,结果对方先告了?

是的话,你们作为被告不能直接申请赔偿,只能通过反诉要求对方赔偿名誉损失.

精神赔偿目前尚无明确法律依据,只能是法官凭经验和双方协调,如果那女的真的是精神有问题,那赔偿更没有希望。惹不起还躲不起,算了吧!

向法院提起反诉。
反诉对方侵犯人格权、名誉权,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赔礼道歉
如果有过火行为可以诉他诽谤罪

你们完全不用管他们起诉你们,马上可以起诉他们。

你们可以告她,侵犯名誉权,要求精神赔偿,要求其赔礼道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