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关注杭州肇事车辆撞死人案件的朋友们以及胡斌吧的一位叫“胡斌高中同学”的人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1:07:57
亲爱的楼主 你始终不明白这个事故的严重性。如果说胡某人是普通速度的行车导致他人身亡,那么他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可是胡某人选择了在闹市区以100多码的速度飙车,这个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不出意外是万幸 ,出了意外是必然。但是胡某人放任了这个结果的发生,所以属于间接谋杀,这也就是说是在非正常的状态下导致他人的身亡。所以这起交通事故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触犯了危害公共安全法。 对你说的一些言辞轻蔑的话我不敢苟同,也觉得你太过激了,当然骂胡某人也是不对的。但是我们都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公平公正的判决。也许他不会被判死刑,但是希望他能正视这次事件,不要苟且偷生,面对它,忏悔它,然后不要再出现这种事情。只不过我们感叹这个教训代价太大 要以人的生命做代价太不值得了,我们痛心,惋惜,可惜,为死者也为胡某人。这不能完全怪胡某人,人一生下来的教育就决定这个人的人格。他父母太宠他,没有给他树立起责任感的榜样,使他在撞死人后的态度恶劣。因此这已经不是穷和富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
还有一句话我不敢苟同,不管是普通交通事故或者是危害公共安全,结果都是他撞死了人,所以有责任心和良心的人都会内疚,并不是凭情节轻重再来选择自己应不应该害怕起来。我们都是个体,当然有保护自己的心态,但是我们都希望他勇敢的站出来承认错误,只有这样他才能过自己那关。
我会对我自己的言行负责不会以偏盖全,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中肯,那么也请你理智,送你一句话谣言止于智者。

支持你的观点!觉得偏激的做法的确不太好,我想在舆论下,这件案子会得到好的审讯的!

胡斌罪该万死,罪恶滔天,罪无可恕,惨无人道,灭绝人性,死不足惜,相关责任部门罪责难逃!该斩,该杀!

我与自称胡斌高中同学的人在BAIDU hi网络版进行了即时聊天,进一步看穿了他们的嘴脸,去顶帖子。http://tieba.baidu.com/f?kz=578201016

强力顶一下! 这才是中国应该发出的声音!

有些人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申请个百度ID,然后说自己是胡斌,说一些激怒人心的话,在胡斌吧里造谣.
哎!!!真不知道是什么目的.

再不去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