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献血的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9:23:55
关于献血的法律,不要在BAIDU上查到的什么献血这那的!

我要的关于献血的法律,意识就是说,如果被血站检查合格的血,能否在一次出现其他问题! 如果出现怎么算,是算血站的还是算献血的人!

还是说只要血站检查合格!就完全排除献血的血液安全问题!可以安全使用!

关于献血法楼上那位已经帮你查得很清楚了,我想补充说明的是血站对每一袋采集回来的血液都是要经过非常仔细的检查的,主要是检查通过血液途径传播的传染病,甲乙丙肝、艾滋、梅毒、转氨酶,但是有些传染病在潜伏期检测试剂是不会有反应的,所以对献血员的自觉性要求也比较高,献血之前每位献血员都要求填一张征询表,如果献血员如实填写,每一项都合格的话他们的血液就没有问题了。但是如果献血员隐瞒了一些情况,例如服药,或是有轻微甲亢,那么他的血液就会有些问题,有些患者在使用这些血液的时候会出现轻微的输血反应,但这些问题是无法通过试剂作出检测的,也就不存在是谁的责任。每一袋血采集过后都会留样,样品国家规定是在血液是用过后保存两年,就是用来判断用血之后患者出现异常是否是血站的疏忽造成,关于怎样处理楼上给的法律文件中已经列的非常清楚了。可以肯定的是献血员是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算是血站的责任 因为血站有义务排查血液质量

如果检测合格,出现其他问题血站不应该负责!血液检测合格,不能完全排除血液安全问题。血液使用需要告知病人输血存在的风险,征得其本人及家属的同意方可输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条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二十一条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