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临川自来水公司没有解决用户用水问题是否应承担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05:34
在我们临川区学府世家这一带小区4楼以上都不能正常供水,水压不够,一些正常的用水时间根本没有水,早上一定没有水,大部分时间上午也没有水上来,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向自来水公司反映有一年了,总是推搪说会改建管道什么的,一年快过去了,长江三峡都做好了,自来水公司屁都没放一个,只会搪塞居民,实际上什么都没做。多次反映也没用,我想知道,自来水公司这样不把居民利益当一回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又应当向什么部门去告它呢?

当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你可以向城管局或者是建设局反映,这个很有用的,要不,向你们那里的信访局反映。这个都会去督促自来水公司办理!
我以前也在自来水公司上班,但是我们这里好像好一点,没有你那里那么拖!

可以像自来水公司上级反映,如水务局或水利局,不知道你那有没有,城建不管这事,市委市政府的信访更没用,直接找市委秘书,能见到市长或市委书记肯定解决。(但一定要组织多点人一起去,很有效地,如能恰逢重大会议或重要人物来检查时期,就更有效了事关民生吗

合同法可以适用。你们和自来水公司其实是一种合同关系,自来水公司的做法其实是违约的,可以联合小区居民提起集体诉讼,告自来水公司违约,要求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对于三楼说的那种请愿方式,我本人是不太赞同的,那样可能会引发冲突,并将事态向相反的方向引导,还是走正当途径好些,毕竟是法制社会,要追求法制和和谐,才能最终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