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债女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58:51
母亲在几年前因生意失败向个人前后借款几万元,属高利(未超过银行四倍)。当时她用家里的房子作抵押,但是当时父母已经离婚,房子是父亲的。她在借钱的时候被迫签下,如果自己身故钱由我(女儿)偿还的字据,但是当时我已成人,并且不知情。
请问专家,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债务将何去何从?(我还是在校学生,母亲也无力偿还)
母亲还健在,本金已由父亲偿还,但高利部分将何去何从?

母亲在几年前因生意失败向个人前后借款几万元,属高利(未超过银行四倍)。当时她用家里的房子作抵押,但是当时父母已经离婚,房子是父亲的。她在借钱的时候被迫签下,如果自己身故钱由我(女儿)偿还的字据,但是当时我已成人,并且不知情。

请问专家,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债务将何去何从?(我还是在校学生,母亲也无力偿还)首先,你的母亲现在是否在世,如果在世,这笔债务对你来说是不成立的。如果你的母亲已过世,你继承了财产,那么连带债务也是一并继承的,不存在之继承财产而不继承债务的情况。
另,你母亲确实是在被迫签下这个条款的话,那么此条款无效。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归你父亲所有。
几年前,具体是几年,参照民事诉讼法,看看时效。

这个借条不具备法律效应。第一,高利。第二,如果借款人身故,由子女偿还。第三,你不知情。所以,你不必承担这个债务。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只还本金。

首先,你的母亲现在是否在世,如果在世,这笔债务对你来说是不成立的。如果你的母亲已过世,你继承了财产,那么连带债务也是一并继承的,不存在之继承财产而不继承债务的情况。
另,你母亲确实是在被迫签下这个条款的话,那么此条款无效。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归你父亲所有。
几年前,具体是几年,参照民事诉讼法,看看时效。

可以参考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个人认为你母亲使用他人财产作抵押借款,并使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担保,本身属于违法,借钱给她的那个人也纯属法盲。该款项应由你母亲独立偿还,除非你父亲愿意出让房产,或你愿意为其承担偿债义务,否则该债务与你或你父亲无关。

所谓被迫签署,难以界定,需要提供证据的。所谓的“被迫”,有很大可能是你母亲为了拿到那笔钱,不顾现实签署了协议,这种“被迫”不算被迫。除非是借款人威逼利诱,强迫你母亲签署,才能算被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