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口头辞职,老板也同意,我还能回头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08:04
我与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现未到期,我就口头提出辞职,公司同意并开始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我提供书面辞职报告。
因与公司签订了份培训协议,内容大概是两年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都赔偿3800元培训费用。现我无法承担这笔费用,所以想耐在哪里工作,不知道可行否?
(我已经三天没上班,并且与上司关系闹僵,就是因为这样才辞职的)
谢谢,那你能告诉我,如果培训费用争议,打官司的话,我有希望减少赔偿或免除吗?因为赔偿期限大于我的劳动合同呀

首先口头的辞职从法律角度来说是没有效力的,如果你已经表示了辞职的意愿,公司部门要求你提供辞职报告是正当的,因为如果在没有你未递交辞呈的情况下公司就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完全可以视为违法解除合同,要负相关责任的。

你与公司订立过培训协议并约定了服务期,以及违约赔偿,这份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你如在合同期内辞职,是要负责赔偿这笔赔训费用的。

不知你想耐在那里工作是怎么讲。因为实际上你并未递交辞呈,实际上你辞职的行为并没有发生(虽然你有口头表示过),如果你没有故意的旷工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又或者公司也没有理由认定你没有完成工作的能力的话,公司也不能开除你。

反正你就继续上班好了,公司的人来问你你就说不想辞职就行了,他们不能强行给你办手续的。当然你想要继续工作下去的话,就最好想点办法缓和一下关系比较好。

两年培训费用3800,那你工作多长时间,还有多长时间就满两年,把离两年还有多长时间与两年进行比,然后乘3800,这就是违约金,并不是什么时候走都交3800!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有培训费用的话,你提前离职那是肯定要支付的,打官司的话你也未必会赢,你按我下面说的去做吧。

如果确实是有培训费用争议的话,你离职肯定是要支付的,打官司的话,你可以尽量列举你经济困难争取减少一些违约金,除此之外你最好是能够得到老板的认可,让他能够不让你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