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纵横欠我工资不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1:46:25
我在3月份的时候进了厦门纵横科技公司,当时实习期间工资他们说是给800元,
4月初的时候,我和公司提出工资太低,要辞职的时候,公司的一个负责人和我说可以给我加工资,加到1700元,
我当时也不知道他们公司的工资是怎么算的,后来我就问他,
他和我说公司的工资发放情况之后。工资是每个月15号发的,又明确的和我说,我在5月15号的时候是拿4月份的工资,,到时候就可以拿到1700元,
我明白了之后,就同意了。继续留在公司。要不然我在那时候已经辞职了。

在5月初的时候,他们有和我说,把我分配到别的城市。
问我愿意不愿意,愿意的话,可以给我加工资。我考虑了下,
和他们说我不愿意。他们就说那这样的话,你还能在公司呆多久呢?能不能把这个月份做完,
我说可以。
今天15号发工资的时候。我卡上只有800元。
我就打电话问他们怎么回事,
他们就和我说,你5月份做完之后干了,所以工资是800.
我就郁闷了。当时他和我说的时候, 是说我在5月15号的时候可以拿到1700的工资,所以我才会留下来继续工作。
要不然我在4月份的时候已经辞职了。
还说我在工作的时候和同事相处不融洽,(那同事在我面前说队长的坏话,然后又在队长面前说我坏话)
还说我不能为公司加班,(当时承诺说上班8个小时。周末双休。可是工作到现在都没有实现过)
介于以上原因,工资不能给你1700.
我就纳闷了,问他,我和同事相处不好,这也是扣工资的理由。他说对。
郁闷啊,
请问我有什么办法捍卫的自己的权益呢?
他当时和我说的1700元的工资,他们应不应该付给我呢?
刚才他们还说,我说没有住在上班的地方,没达到公司的要求,(这个也是他们扣工资的理由)
当时我进公司的时候。他们和我说工作8个小时。周末双休,按照国家法定的工作日。
下班的时候是我私人的时间,我可以自由安排,
他说不行,一定要住在工作的地方,员工有义务为公司加班,
我说行,那我加班,你给我加班费,
他说没有,你去外面问问,哪家公司加班有加班费?
我说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
他说,那你去找国家

新劳动法规定不管是否存在试用期,凡员工上满15天皆可找用人单位领取应得报酬,与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关。他们如果没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更理亏。建议你先找公司人事考勤与财务核算部门理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也可以投诉曝光给公司以提醒;如果实在不行则可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帮忙解决。祝你成功!

根据你所说确实很委屈。但是你没有和他们签合同,他们虽然口头1700,实际给你800,如果告他们就会没有证据。
你可以试着向劳动部门投诉,看他们受理不受理,如果要不到只能算了,毕竟只有一个月,他们依约给你800元实习工资也说得过去。

主要是说的不算,要有证据啊。

耍无赖的公司 不可能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