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合同与经济效益和社会公平之间的辩证关及其法律作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14:37
如题~
论述题~帮帮忙,谢谢~
题目中少了一个字~是“辩证关系”~

什么是社会公平 ?

  “公平”指公正、平等地对待人。这一概念的产生是由于人类社会中充满了太多的以强凌弱、以智榨愚的不公平现象,这些被压迫的弱者出于对自身所处境遇的不平和愤怒,出于改善自身不平等待遇的需要,出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提出的理念。这一理念的产生使人类社会与赤裸裸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区别开来,是人类对社会认识与思想觉悟的必然结果。

  在实践中人们对什么是公平的理解却是千差万别的,其中原因既有个人自身认识能力的不同,更有个人在社会中所处地位、所属阶层的客观对立而造成的差异,同时也受到人类所处时代精神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

  人们总是倾向于从自身所处的利害关系出发,以自身的利害标准来评判“公平”,由于各人所处利害关系的不同、所拥有利害标准的各异,也就导致了对什么是“公平”的纷争。“公平”可以归结为两类:一是机会的公平,另一是结果的公平。前者指给于每个人公正、平等的机会,不以种种人为制造的限制来区别对待,让每个人都能凭借自身的天赋、才能、努力与信仰去获取其应得的结果;后者是指不论个人的主观因素如何,一律给予每个人平等的待遇。主张前者的多是有思想、肯努力的人,倾向后者的多是无知、懒惰之人。

  在私有制产生以前,由于没有私有财产可以作为区别个人社会地位的标志,也就不存在公平或不公平的观念。在专制社会中,不平等的主要起因是专制统治者为满足自身私利而人为建立的专制制度,它将人们依据统治者利益的需要划分为各种等级、各个阶层,不同等级、阶层享有规定的不同权利和义务。由于害怕动摇自身的专制统治地位,从而有意限制各阶层、各等级之间的自由流动,权力世袭、财富世袭、职业世袭……整个社会基本处于封闭状态,个人的出身基本上就可决定了其一生的命运,个人的一切努力都难以改变这个社会早已为他安排好的一切……在这种社会里,正义让位给邪恶、公平屈服于特权、品德屈从于贪婪、良知被残忍吞噬、理性被愚昧淹没、慈爱被麻木取代……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的觉醒,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都已迎来了民主、法治,这一制度基本上铲除了种种人为设置的不公平,它尊重人性、保护人权、没有特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个人意志、任何集团利益可以凌驾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之上。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信仰去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