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物业公司关于物业管理费的纠纷,请问律师朋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16:19
买的是商品房,但小区物业非常糟糕,很多该做的事不做,曾经多次向他们反应,但都没有效果,所以我已经有五六年没付物业管理费了。最近收到他们的起诉函,看来是要打官司了。请问律师朋友和清楚这方面规定的朋友,物业公司的追溯期是多久?是时间再长都能追溯的还是超过多少年之前的就不可以?不清楚的请不要乱答,谢谢了!

法律这样规定的主张权益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对于这个问题我不赞成楼上的说法,我认为物业服务还在进行,并没有终止,也就是说你们的合同关系没有解除,还在合同效力之内,所以两年前的费还是要交纳的,我认为这个时效应该从合同终止的那天算起,物业公司在合同终止后的两年内没有主张自己的权益,就视为自动放弃。以后在起诉也就过了起诉时效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期交纳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则您有权拒绝交纳物业费,但是最关键的是证据的收集和相关法律依据的准备。
对方起诉,您就要最好应诉的准备。

这个有2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物业公司只能要求最近两年的物业费

诉讼时效是两年。我个人认为都可以要,而且诉讼时效法院现在扣的不是那么严了。你最好从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上答辩。

1.两年时效.2.要求这两年的物业费可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