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物业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7:02:20
我是住的小高层,住在8楼,上周13楼漏水(暂时未装潢,可能是有人开了自来水阀门,恰好自来水龙头坏的,造成漏水)顺着通风管道一直楼道5楼,现在我家吊顶石膏板受损,储物柜受潮,涂料脱皮,地板积水但是面积不大,后于物业协商要求去全部更换,目前物业不同意,只是想象征性的补偿,我能起诉物业吗,能胜算吗,起诉哪几条,先谢谢了!
忘记说了,我半夜2点起来告诉物业管理的 ,但是没有得到解决 ,知道早上7点才有人去关的阀门。开阀门的是物业说的管道井门被人撬了。

这种情况最好是协商,因为责任是多方的,并不是所有的原因是物业公司的。首先作为业主应根据自己得需要对住房方面的问题即使向物业公司反映,如果反应而没得到解决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在这其中你并没向物业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因此你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对于谁开了水管,你并不知道事实的真相,你只是在猜测。如果说是某人开了水管,那此人也应承担责任。而物业公司则没做好物业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应负主要责任。
你觉得你一个业主你能胜诉一个公司吗?物业服务的好坏是与该城市物业的发展情况决定的。与你所住小区的档次,和物业费等决定的。

其实本着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
13的住户应该对你的损失负责
如果13楼的房子已经有了业主的话

物业不能随便进入业主的房子去检查水龙头吧
这是业主没有尽到对自己房子的看管义务
除非他有给物业书面的托管协议

物业只是没有及时的去把外部的阀门关掉
要负责任也是比较次要的

至于开阀门的人
不管他是不是撬开来开的阀门
和你家被水损没有必然的联系
你是损失是由于属于13楼业主的房子内的水龙头坏了而引起的
这才是你的损失的直接肇事方

如果你要起诉
就应该起诉13楼的业主
也可以连同物业一起告

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