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遗失物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5:26:44
发达国家诸如日本是有的。
咱们国家有么?

没有
具体涉及遗失物的时候都是按着《民法》来解决的,我顾偶是发转中国家,一些法律还根本没有具体的法典,都是根据《民法》来解决的。
不过我国法律也在一步一步的完善中,例如:通过三鹿奶粉事件,我国就立马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你好,我国貌似目前没有专门性的关于遗失物的法律法规,但是遗失物应属于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范畴,有下列法条: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与此有关的法条:
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没有。

我国关于遗失物的法律,在《民法通则》及《最高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里有规定,但是还是有许多漏洞的,比如关于拾得人享有留置权我国法律只在《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和《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中有所体现。
我国的法制建设还在进程当中,会慢慢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