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老人是否可以私自转赠给非子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28:38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农村户口,其丈夫为城市户口,现有四个儿子有二个是农村户口,另二个是城市户口。现农村户口的二个儿子都建了新房,城市户口的二个儿子也在城市里买了房。因各自都很忙,无时间照顾我的朋友,现朋友由她的干儿子照顾,干儿子也是城市户口,老人现身体不好,已立下遗嘱将其在农村的一处房产(产权是她自己的),转赠给干儿子,她的四个儿子和丈夫都表示同意,请问,这份赠予合法吗?我朋友的干儿子是否可以将房地产转户到自己名下,手续应该如何办理?请专家指教,万分感谢!特别说明一下:现在我朋友的干儿子已经跟老人住在一块,也说是说住在老人在农村的那处房产内。

回答一,农村房产,老人是否可以私自转赠给非子女吗?
如果只回答这个问题答案是:当然可以,房地产赠与分生前赠与和遗赠,生前赠与可由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书、受赠书,赠与书与受赠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有效。赠与双方持经公证的赠与书与受赠书、房地产权证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赠与登记领证手续。遗赠则是由房地产权利人生前订立遗嘱,承诺将其自有的房地产在其死后全部或部分赠送给受赠人,此遗赠书也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才有效。在房地产权利人死后遗嘱生效,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受赠人持有关合同法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过户登记领证手续;
回答二,根据你后面的描述
; 你这个是农村的房子,是属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按建设部规定,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只能转让或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 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济者,看好了是乡(镇)范围哦

好了,希望对你有帮助,最近刚好在学房地产知识,我可是照着书一个字一个字打上去的哦

可以的,继承分一般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这属于根据遗嘱的继承。
但前提是:这个遗嘱要合法,最好去公证处公证。

从《继承法》的角度看,这份遗嘱是没问题的,但这份遗嘱与我们国家的其他规定可能有些抵触。
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禁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如果你朋友的干儿子是城市户口,按上述规定,不得在农村买农民住宅,我想便不能继承农村的房产了,即使要继承恐怕也只能继承农村房产变卖的价值了。当然《继承法》毕竟是法,温总理的讲话还没有变成法律条文,能否在此事上钻一点空子就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