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阑尾炎切除手术后,阑尾炎又发作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56:00
患者性别:男
患者年龄:28
问题描述:本人因为一直不间断的有慢性阑尾炎,后来考虑太麻烦了,于是在身体没有什么状况的时候,于今年3月份做的阑尾炎切除手术(腹腔镜微创手术),但是今年5月初的时候肚子疼痛难忍,去另外一家医院检查,做B超的是否发现还有19毫米的阑尾没有切除,而就是这19毫米的阑尾引起了阑尾炎复发.我去做手术的医院去咨询的时候,医生说这19毫米的阑尾未切除是正常的,说腹腔镜微创手术就是这样的,总会有一点没有切除的.
我感到很郁闷,我做了阑尾炎切除手术居然还会有阑尾炎复发,那我手术不是白做了吗?这种算不算医疗事故?本人手术书上说我的阑尾长度是80毫米,说明只切除了60毫米
我知道这个属于阑尾残株炎,我想鉴定的原因是他留下未切除的阑尾是否过长了?19毫米啊,整个阑尾才80毫米,具体保留多长应该有规定的吧,不然他切除只切除个一半留一半,难道也不算医疗事故?

感谢大家的回答,但是你们都没有具体回答我的问题,你们都说是阑尾残株炎,我也知道,我不是想问这个,我想知道的是阑尾切除手术对于遗留的长度有没有规定,不可能没有规定吧,如果有规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作为医生我觉得你的情况的确属于运气不好,想来你的手术医生不会故意给你留下个残株,之所以会有所谓阑尾残株炎其实并非医生不想给病员从阑尾根部上切除,而大多数原因都是因为对阑尾根部的判断有困难造成的。所以阑尾残株炎在临床上是作为阑尾炎的一个并发症来看待的。我想你可以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是你的权利,但是,你要考虑这样做你是否能得到多少好处?因为事故鉴定的根本是造成的伤害,如果伤害不大,恐怕赔偿不会有多大,何况如果鉴定的结果不是医疗事故或者只是级别很低的事故就更不会什么赔偿了,而且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很麻烦,耗时费力,对你的病情恢复也不利。我倒倾向于你可以和和医院坐下来好好谈谈,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互相理解一定能取得皆大欢喜的局面。

一,微创手术摘除阑尾留下近两公分确实太长,但这种治疗效果并不能完全保证的“烂”手术确实没有对留多长阑尾作出相应规定;
二,为你做微创手术的家伙确实太“蹩脚”;
三,作为腹部外科最简单的手术之一,阑尾摘除手术绝无必要搞得太复杂,因此采用微创手术摘除阑尾不值得提倡,且涉嫌为医院和医生增加收入;
四,微创手术同意书上确实存在某些“陷阱”,导致你的维权道路可能非常艰难,考虑到你的情况可能出现维权不成反受气,因此建议你改变策略;
五,前面有网友提到“你的情况的确属于运气不好,想来你的手术医生不会故意给你留下个残株,之所以会有所谓阑尾残株炎其实并非医生不想给病员从阑尾根部上切除,而大多数原因都是因为对阑尾根部的判断有困难造成的”这种说法不可信,明明是手艺太差还要强行狡辩,实属丢人现眼;
六,如果你的“阑尾残株炎”(为不入流的开刀匠们编造出来的新疾病名称,听起来都会让真正的外科医生感到汗颜!)保守治疗效果不好且反复发作,应换家正规医院重新手术,手术后立即将你的情况告之当地媒体,请求他们代为向做微创手术的医院进行索赔,这样做往往更简单有效和避免受气。
七,以上所述仅供参考。

放屁,不如没有第一次。
问问其它医院医生:这19毫米的阑尾未切除是正常吗?
咨询原来的医生 ,有结果吗?告它。

你都知道了,你这个属于阑尾残株炎,属于术后并发症,不是医疗事故。阑尾残株炎的几率并不大,不到1%。

其实阑尾炎根本没必要做腹腔镜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