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下的房产使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18:58
父亲在世时留下了口头遗嘱,表示要把所有的财产留给我,是他的5个朋友做的见证人,律师说这份口头遗嘱在法律效力上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在外地的哥哥不承认这份遗嘱,我们闹得很僵。
但他可能也知道:遗嘱是有效的,就一直没有起诉
而我现在又很需要钱,想把房子变卖。

问题: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合法的变卖我的房产?请懂法律的朋友们多多指点,告诉我详细的步骤,谢谢!
我不是说过了么,口头遗嘱的合法性已经是绝对的了,我找过律师问过的。不要再说什么证人啊,危机啊什么的了。这份口头遗嘱我照律师问过,100%没有任何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我继急需用钱,可是我哥和我闹僵了,却迟迟不上诉。我有什么办法能尽快的、顺利的变卖家父的房产?

1、口头遗嘱应当具:(1)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采用的形式;(2)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2、如果你所述情形具备上述要件,口头遗嘱方为有效。
3、在有效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确权判决,来进行房产过户,最终实现房产的顺利买卖

口头遗嘱必须有证人。。。

打一场确认之诉,拿到判决书以后,可以买房。这是拖得时间太长的话,难免会生出意外。

关键要看口头遗嘱是否是在紧急情况下订立的,否则即便有一千个证人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