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0: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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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网吧属于社会保护;媒体报道不透露未成年人姓名属于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的例子:人民法院成立审理未成年日犯罪的法庭,由少年预审组,少年法庭组成,专门负责少年犯罪的预审,起诉和审判。采取区别于成年人的侦察、起诉和审叛的方式,做到寓教于审,审教结合。
家庭的司法保护多体现在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方面,对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溓以虐待罪追究刑事责任,受害方并可提出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法院都应当予以受理并依法支持。如刘某长期受丈夫杨某虐待,不堪忍受起诉离婚,杨某接到起诉,回家就将刘某暴打,致刘某骨折,鉴定为重伤。法院随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杨某立案侦查,后经侦查终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民事部分也判决准予刘某与杨某离婚,并判令杨某赔偿刘某物质及精神损失52000元。
学校保护: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个法律,不仅是给未成年人定的,也应该是给学校的每个教师定的。从一起起老师侵害学生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不少教师心里就没有装着这个法,他们不但没有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甚至在残害着未成年人。教师以暴力侵犯我们的行为,不仅会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的生长发育过程,使之丧失在校园中对老师的信任感与依赖感。更为严重的是,这将会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的扭曲,使之出现反社会人格,并带有较强的攻击性,可谓贻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