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粒机致人身损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00:35
甲有一脱粒机,有雇员5人,为乙脱玉米,在脱玉米时,乙见甲人少工作效率低,也出手干活,不甚手被脱粒机绞伤.现乙以甲购买不合格产品、丙出手不合格产品为由将甲和丙诉讼到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甲和乙属于什么合同关系?
乙同时起诉甲和丙可以吗?
请帮忙分析,甲如何答辩?

甲和乙属于什么合同关系?
甲和乙属于雇佣关系。
乙同时起诉甲和丙可以吗?
不可以的。
请帮忙分析,甲如何答辩?
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求助律师。

甲乙之间是加工承揽关系,乙的行为属于无偿帮工

如果确实是脱粒机质量问题,乙可以起诉脱粒机厂商侵权,同时如果甲知道该脱粒机存在缺陷而没有告知的话,乙也可以起诉甲

如果是脱粒机质量问题,甲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后,可以找厂商追偿;如果不是机器原因导致受伤,那甲承担责任,但是,乙的帮工不仅是帮甲,同时也是为了自己的玉米尽快脱粒,所以,乙自己也是受益人,那么甲可以要求乙对自己的帮工行为承担一定责任

甲乙之间是为完成一定任务(脱粒)而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乙可以起诉甲,因为损害的发生是自己使用了甲的农具;而丙作为销售者,也需要承担责任。甲的答辩应针对两点:产品系丙出售,如果不合格,还需要追加生产厂家为共同被告!二,乙的损害发生是自己造成的。

广东胡律师:

1、甲和乙是属于承包加工合同关系;

2、可以同时起诉甲(没有起到安全生产的保障)和丙(提供不合格产品)。

甲可以举证自己与乙之间没有劳动雇佣关系,而乙自己本身就是受益方,他在没有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去进行操作而受伤,实则属于意外,甲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赔偿。

甲和乙是属于承包加工合同关系。

乙是否可以同时起诉甲和丙,这首先要看甲所购的脱粒机是否合格。如果所购脱粒机确实不合格,甲应支持乙起诉,当然应该是将甲和丙一起起诉。如果所购脱粒机是合格产品,则乙只能起诉甲了。

乙不属于甲的雇员,也没有要求乙帮忙,自己擅自去操作而发生意外受伤,责任不应由甲负责。但乙进行操作时甲没有制止,从这角度来说,甲给予一定的赔偿也是应该的。

丙不承担法律责任,由甲承担部分责任,因乙方已经起诉,建议提出以下意见抗辩:
一、本案为加工承揽合同;
二、乙方的验收应当在甲方完成工作之后,但乙方并没有这样做;
三、乙方在甲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无修理的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损害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