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兄妹是香港户籍,请问我如何才能申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59:56
大家说的我基本明白,就是身份不行,但是探亲是可以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说,我妈去生的时候,不能生完马上回来内地,那在香港需要逗留久一点的时间,这个是需要申请的么?还是怎样,谢谢!
你和你妈妈恐怕都不会是香港居民
除非你以后和香港人结婚
你妈妈不能申请做香港人是因为她还有你这个孩子 所以等她60岁后也不是没有依靠的老人
你们当然能办探亲 不过探亲好象得要香港亲属发邀请信吧 你妹妹。。。不能写吧 或许还有其他政策 你可以到你所在城市的出入境管理处询问
如果能办 不到半个月就下来了 探亲是3个月停留 以后再办签注更快 不用1周的
不能申请的,要能申请,都到香港生小孩申请香港居民了。
只有在香港出生的才可以。
一、探亲范围: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签注种类:
(一)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二)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二)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