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关于身份证丢失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5:40:48
我的身份证丢了有效期是2016年!是不是到了2016年坏人再想用我的身份证干开户等一切违法的事都不行了?是不是到那时这张丢失的身份证就彻彻底底作废了(无论是芯片还是在视读上)!

身份证丢失必须挂失,防止坏人盗用,一旦审查不严被盗用你可以根据挂失手续免责。

辽宁声明公告网主办辽宁沈阳身份证挂失

身份证丢失是不用挂失的,因为身份证都是带照片的,是用来辨别是否本人持有该证件的。假如有人用你的身份证办了信用卡什么的,办那些东西要本人签字的,你不签字是不负责任的。一张身份证是干不了什么事的,不然的话,有别人张身份证就能犯罪,那犯罪也太容易了。
我在户籍上干过活,从来没听说过公安系统有挂失身份证的部门,也就是说官方不提供挂失,既是默认身份证丢失不用挂失。
你不信可以去附近的任一派出所问问身份证丢失用不用挂失。
所以不论何时,别人都没法用你的身份证干违法的事。

不需要挂失。坏人用你身份证做坏事,没有你本人签字,与你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