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当地,想离婚是否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1:50:00
或协议或起诉离婚,谢谢!!!

起诉离婚,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就行了,经常居住地就是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的,但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还要回户籍所在地的。

可以在当地离婚,起诉、协议都行。只要提供有效结婚证就行。

男女双方的户籍地的婚因登记部门都能办理离婚。

看你在哪登记结婚的,就在哪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