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5:13:52
我一个贵州朋友的小孩被一客车司机倒车时撞死亡了。现在人都死亡了,对方也同意经公安协调赔偿,有几个问题请教律师朋友,一是小孩的赔偿有城市和农村区分吗?二是小孩子的赔偿要计算到何时(现在5岁),可以赔偿的项目有那几项,大约能赔偿多少?请最好能出示相关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谢谢

广东胡律师:

1、小孩的赔偿城市和农村肯定是有区分,城市户口按当地上一年城市人均收入来定,农村户口按当地上一年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来定;

2、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上一年城市人均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上一年农村居民平均收入×20年

3、以下赔偿:

A、有治疗的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B、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C、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D、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E、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F、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上一年城市人均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当地上一年农村居民平均收入×20年

丧葬费赔偿金额=当地上一年城市人均收入÷12个月×6个月

交通事故死亡的: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
其中: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