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津违法强迫妇女结扎,谁能制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34:14
1、公民有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公民可以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作出相关决定,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合法权益;
利津为减少意外发生,剥夺老百姓正当权利。

中国人的生育权是被剥夺的,这也是我们经常提倡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原因。
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很明显,你可以据理力争,以捍卫你乃至所有人的权利。你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应该是侵犯人身权,在我国法律中我们还很少讲生育权这个概念。这也是立法背景决定的。像这种违背母法的事情太多了,在我国就没有一个真正的违宪审查机关,违宪的行为屡屡发生,与我国行政人员法律素质低下有关,也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实施效果有关。归根到底是我们争取权利的意识太淡薄了。

因为你生在中国,能有你们老百姓的权利吗,要想制止就要靠你们自己,八年抗战打败了日本鬼子,你就不能起来吗,拿出打日本鬼子的精神来,用不了几年,你就能当家做主,

生在怎样的国度就要适应怎样的形势,才能生存,也就是适者生存,否则会遇上很多麻烦,除非您有足够的能力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