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赔偿问题,进来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4:32:40
我是一个幼儿园的园长,上个月因为拆迁,我把幼儿园搬到了新的地方,这个地方在三楼,所以滑滑梯这些设施就没办法用了,我把能拆的部分都拆掉了,都堆在小区的一个墙拐。就前两天的晚上一个家长(不是本校的)带着他的孩子玩,他自己带还在在滑滑梯上玩,因为滑滑梯拆了,所以没有保护措施,他的小孩摔了下来。 现在家长要我们幼儿园赔偿,我们该陪哪个部分。

重点:1。滑滑梯写了禁止攀爬的字样。
2.事情发生在晚上。
3.是小孩的监护人带着他爬,结果摔下来的。
4。这个小孩不是本幼儿园的小孩。

广东胡律师:

虽然你们把有安全隐患的滑梯进行了拆除,但是你们还是没有做有做到保护措施及安全处理,所以才导致有小朋友来玩出事,你们作为园方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在法律上你们是要尽一定赔偿责任的,至于多少你们可以与家长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听从医院的安排,如果对此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

对于此事件作为园方你们法律意识还是欠缺所以导致事情发生,推卸责任已不是明智之举,欠幸孩子没有出多大事,以后对于此类事件一定要万分小心。

不用赔偿

这个属于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虽然你们已经尽到安全告知义务,但是因为你们对设施的放置可能存在一定过错,在该过错范围内应承担一定责任

你好!根据法律,民事确定赔偿的主要原则是看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没有过错,从所描述情况,贵幼儿园对损害的发生应该没有过错,因此,即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复!

我认同广东胡律师的观点。

首先你已经写了禁止攀爬,如果醒目易见,那就免责,而且不是本幼儿园的学生,那就基本不用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