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在大陆就医的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8:37:53
两岸直航后,来大陆的台胞人数不断增加,我想知道他们来大陆后,出现病症该如何就医呢,基本流程是什么啊

我想你谈的是健保吧
健保保险对象申请大陆地区住院五日(含)以上的自垫医疗费用核退, 由健保局各分局认定有查证必要的文件, 需检具医疗机构证明文件(医疗费用收据正本, 费用明细, 诊断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等)必须先在大陆地区的公证处办理公证, 再持公证书向海基会请验证, 始予采认, 受理申请

健保核退金额有上限规定,

最近一季95年1月至3月份的上限为门诊每次1,310元、急诊每次2,385元、住院每日6,240元,分娩则以36,086元为上限,洗肾为每次4,100元。

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43条暨全民健康保险紧急伤病自垫医疗费用核退办法规定,保险对象在本保险施行区域外(包括国外及大陆地区)发生不可预期的伤病或紧急分娩,必须在当地医疗机构就医或分娩者,得申请核退医疗费用,其相关规定如下:

1.申请期限:保险对象应於门、急诊治疗当日或出院之日起6个月内,向投保单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各分局申请核退医疗费用。

2.检送文件:包括医疗费用核退申请书、医疗费用收据正本及费用明细、诊断书(需经海基会文书验证) 、当次出入境证明等。

3.办理方式:保险对象可在期限内将证明文件寄到健保局辖区分局办理,不需亲自前往申办。有关全民健保紧急伤病自垫医疗费用核退申请书以及最新核退金额上限,民众可以上中央健康保险局全球资讯网(http//www.nhi.gov.tw)查询。 申请大陆就医住院5日(含)以上之自垫医疗费用核退流程表 在大陆地区就医后,取得医疗证明等文书,包括医疗费用收据正本、费用明细、诊断书或证明文件。 持医疗证明等文书,到大陆各市、区公证处办理公证。 回国后持公证之文书正本,到国内海基会申请与副本做比对。於海基会完成文书验证后,再向健保局各分局提出核退自垫医疗费用的申请。

去医院挂号就可以了
那里的医院流程不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