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没收财产包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13:04
受贿罪已经搜过家了,检察院拿走的现金和存折后,剩下的其他东西,比如邮票、银元、纪念币礼品等其他东西,检察院也没有说什么,如果被定了罪,这些也得没收吗?请帮帮我

没收财产只能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那些犯罪,从刑法分则规定来看,主要使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因此受贿罪符合这项规定,但是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判处没收财产时,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人的人身危害性确定既可以判处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但是,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时候,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但是没收财产中的财产是指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并且没有用于犯罪中的,而对受贿人犯罪所得,不属于没收财产。叫追缴犯罪所得的财物。所以你说的邮票等,包括已经收走现金和存折都要等到法院裁判后,认定这些财务的性质后才能知道是追缴、没收,还是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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