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40:20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与故意伤害的区别在那里!!请详细解释!!

没有区别 一样。下面是法律条文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及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没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这个罪名。刑法上只有故意伤害罪。二者是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伤以上的才构成刑事犯罪,构不成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及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个道理。。。

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