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再审的申请被裁定驳回以后是否可以上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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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可以上诉的规定,也没看到不可以上诉
最好能给出依据
有依据加50分

最高人民法院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刚刚出台的《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正好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不可以上诉。法院甚至不再将其作为案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可以再次申请再审,但一般不会受理,再次申请再审受理的条件要求非常高,因此最好委托律师办理,才有希望!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再审案件的法律援助!

如果你想拖延时间保证诉讼时效的话,可以给法院继续邮寄申诉材料。如果你想尽快落案的话,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了上诉程序,可以不用通过同级人民法院。
如果法院仍不受理也不作出任何回应,可以到检察院提起抗诉。
不过正常情况下,我们只有忍了,在我们国家法律只是形式,人治高过法治,有法不依的情况就是很多。
如果你这个事很重要,而且你可以权衡一下利益,如果划得来,倒不如走一些捷径。。。

不可以,民诉法145条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仅限于1)不予受理2)管辖权异议3)驳回起诉。同时,民诉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未规定可以上诉。

再审或上诉,都必须有能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否则是很难的。1,判决书有过错之处,
2,审理程序不合法,
3,出示原判决事由的新证据。
在一审判决下达半月内提出。[判决书最后均有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