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的治疗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58:52
我朋友前一段时间出了车祸伤了人,在医院用了10几万,只是腿受伤又没骨折,后来到医院查他的住院费一天要几百.药捡好的用啊!我想这能受得了吗,像他这样治疗的话还有底吗?别说是十几万就是几百万也用的了啊!请问各位懂得法律的大侠:象这种车祸后.仗着医药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在医院胡乱治疗法律有规定吗?我们应该怎么办啊????????

皮肉伤也花这么多钱,人渣!
我不要积分,就是觉得有些人太缺德

你可以提出抗议,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花你朋友是私了的吧,根据交通法和民事纠纷法来看,对方已经构成了敲诈罪,可以予以起诉的。

这个主要还是靠调解 找交警调解下吧 别的貌似也没什么办法

阿衰 》

一、无牌、无证驾驶如果肇事导致重伤以上,可以依据交通肇事罪给予刑事处罚,否则构不成交通肇事罪,行政拘留不能超过15天。
二、依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10.3(c)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你婆婆椎体压缩性骨折,根据压缩程度,如果超过1/3以上,就可以构成十级伤残。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城市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你婆婆如果是十级伤残,可以有二年的伤残补偿费。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