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公负伤的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53:14
我父亲是在09年4月在单位值班时感觉身体不舒服,请假回家看病的,结果病情很严重,瘫在床上需要长时间住院治疗。我父亲在那个保安公司入职快一年了。前几天他们保安公司打电话说要终止劳动合同,可是我们看病还需要那个医疗保险呢,所以不想终止合同。如果他们强制要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我们有权利拒绝吗?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我们哪些费用呢?希望能详细一些,好跟那个单位理论用。在线等,急!!!谢谢了!
我爸爸生病以后,就和他们单位说生病了要请假,这个算不算申请进入医疗期呀?是不是用人单位来后,我们在拒绝终止合同的同时,也可以向他们索要相关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呢?他们不给的话,可不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们呢?会赢吗? 如果按照这个(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来计算的话,是不是只能拿到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呢?

广东胡律师:

1、公司强制性的要终止你父亲的劳动合同,你父亲可以拒绝,拒绝不了的话那就让公司给你父亲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话,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的你们只能得到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单位在人道主义范围内给予你父亲一定的医疗费。

1.有权拒绝
2.非因工负伤应该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费用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申请进入医疗期,医疗期内由企业发放病假工资。

非因公负伤 不属于工伤

是没有理由的,还要给你支付部分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