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名的法人代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38:06
我想跟3个朋友合开一家公司,经过商量说我当法人代表(挂名),但是我了解到当法人代表的话,公司一旦出现事故我就是主要责任人,我只是挂名的法人,觉得有点冤,我该怎么办呢?

看公司是什么性质,一般来说,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要打一些,例如应诉,起诉。但是,假如公司是有限责任制的话,那么承担责任的限度自然限于注册的资金,而不是要你承担公司的债务。

假如是合伙,那就全然不同了,合伙的债务是会追到个人的,但是,合伙不是法人,自然就没有法人代表一说,注意,法人代表这个词不能乱用,要看看你公司是不是法人再说,一般来说,在中国,公司都是法人,当然你说的公司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还是指泛意的单位,就不好说了。

没办法。
这法定代表人要么不当,要当就当真了解公司管理公司的,否则真发生什么需要法定代表人担责的情况,说自己只是挂名的,是不能免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