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已登记的抵押借款住房,法院还能查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22:58
住房是我的自建房。因急需用款,住房抵押给了别人。

法院依法仍然能够查封,但是不影响原来房产抵押担保的效力。也就是说,但借款不能清偿时抵押权人仍然有权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在依法处置抵押物时在权利范围内对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院的查封意义在于,查封期间内不能未经同意自行转让过户,并且在依法处置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后,对剩余的价款起到限制支付和领取的法律后果

是可以查封的。

对于法院查封的资产,抵押人可以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