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和财产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1:20:10
我父亲2006年和一女子同居,现在夫妻感情不和,财产分配应该怎样确定呢?父亲的主要财产是06年以前购置的鱼池和一处房产以及现金若干,我上网稍微浏览了一下都说94年2月1号后的婚姻都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非法婚姻,女方应该是不能分配财产的吧?是不是分配是以遗嘱为准(父亲现在还健在,只是先了解一下)?如果遗嘱没有确定某方的继承权的话,某方就没有继承权呢?打扰勿怪,殷切期待大家的回复!谢谢!

1、“事实婚姻和财产分配”:
(1)你父亲和那女子不是“事实确婚姻”,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法律上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了。
(2)你父亲和她只是同居关系。

2、“现在夫妻感情不和,财产分配应该怎样确定呢?”:同居解除关系,财产的分割原则不同于夫妻,而是:能够证明是哪一方的财产的还归哪一方,无法证明是谁的财产的视为共同财产平分。

3、“94年2月1号后的婚姻都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非法婚姻”:这话不准确,
(1)这种关系不叫“婚姻”、只是“同居”,当然就更说不上是“非法婚姻”了。
(2)很多人也叫这种关系是“非法同居”,但我认为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共同居住的,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应不属于“非法”行为,只是不适用《婚姻法》中对于夫妻关系的保护规定而已,所以只是“同居”、而不是什么“非法”同居。

4、“女方应该是不能分配财产的吧?”:也不全是,如果他们现在分手,
(1)有证据证明是你父亲同居前取得的财产的,她肯定不能分;
(2)你父亲能拿出证据证明是他自己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她也不能分,仍然归你父亲;
(3)同居期间她自己取得的财产:你父亲也无权分、仍然由她拿走;
(4)你父亲无法拿出证据证明是同居期间他自己取得的财产:视为同居期间他和她取得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分。

5、“是不是分配是以遗嘱为准”:
(1)人都还活着,说不到“遗嘱分配”的事。
(2)如果你父亲去世:不管她和他同居多少年,只要没有领结婚证,她就没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权利。
(3)但是:如果你父亲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指定由她继承你父亲遗产的全部或部分,她就依据你父亲的遗嘱取得了继承遗嘱中指定给她的遗产的权利。

6、也就是说:现在分手是“分配”财产,只要有证据某些财产是谁的就归谁、与遗嘱无关;如果你父亲去世是“遗产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她无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如果你父亲有遗嘱指定让她继承她才有权继承。

同居关系~94年以后不是不受法律保护,这个事实婚的问题分三个阶段,94年后

的事实婚姻还是承认的,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