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社保,而身在外地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23:16
户口在辽宁省,而现在在黑龙江省工作,想办理社保如何办理,本人上当地社保局问过了,说在外地也可以办理,一些身边人朋友说如果是外地人办理社保等老了不给长工资,有没有人知道有没有这回事。

个人办理,相当于非从业人员。非从业人员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社保。
是城镇户口的,18岁至女45岁(或男50岁),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管理处,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是农村户口的,可以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得看地方政策。

你在黑龙江工作,就应该有工作单位在当地办理社保参保的,包括五险的。不论是否外地人,经单位办理的社保的要求是一样的,享受待遇也是一样的。

不用担心,今后社保全国统筹(现在省市统筹),哪里办理都一样。

到退休时,退休地的确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实际缴费满10年(含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年限,下同)的,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养老保险待遇;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没有满10年以上原参保地的,转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主要是全国社保联办联转的问题。

这个在一定时间内肯定是要解决的。一般是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但今后会以员工最后工作时间最长的地方或者户籍地作为养老领取地。因此你说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应该办理社保。几年后肯定可以转回你想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