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民事起诉状中,我应列谁为被告合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35:15
关于彩礼返还的纠纷,对方20岁,订婚之后确系性格不和,因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发生性关系,我已不打算与她继续下去,她同意解除婚约但彩礼拒绝退还并声张已经花掉了,彩礼当初是由我父母交到她父母手中的,如果我把她列为被告,很有可能在法院判决后,她会以无能力执行为借口而变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所以,我列她父母为被告请问是否合适?或者有更好的办法?

这个是完全可以的,被告写她父母和她都可以,或者直接起诉他们一家。她们是必须还得,这在民法上讲叫不当得利,法院会支持你们的

起诉她本人及父母

可以,找律师